妻子当如何顺服丈夫?


载2017年11月4日“怜恤”微信公众号

很多基督徒都会问妻子当如何顺服丈夫这一问题。我认为任何事情都与一个基本立场有关——回答问题之前要先强调这个立场,立场站稳了,才能讨论或解决问题。基本立场就是:要无条件信靠、顺服神,视圣经为完全可靠、有绝对权威的神的话。这不是迷信,而是确保理性被恰当使用的唯一正确途径。在认识上帝的过程中,先信了、行了,才可能理解、明白;想都弄懂了再去信,是根本行不通的。信了神以后当然还会有许多疑问,只有越来信靠、顺服,一切的问题才可能有答案。

不信神的个人或民族,往往对有罪的权威、统治者、制度有极大的信任和顺从,对全能全善的神,反而没有这种态度。结果就造成历史上无数个人或集体愚忠、愚孝、愚节、愚义的悲剧。基督教认为,人人都有罪,对于世间权柄只能有相对的顺服,绝对的顺服会让人成为罪恶的帮凶。

基督徒要想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还需要明白因信称义的真理:我们永远不能靠行为(包括顺服)称义,乃要靠信主而称义;我们不是因自己所做的(包括顺服)称义,而是因信神为我们所做的称义。

关于妻子如何顺服丈夫,圣经的教导是:“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弗5:22-24)

“凡事”二字似乎很霸道,是指丈夫说什么都要听吗?不!因为“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凡事顺服”是指妻子在每件事上都应有柔顺的态度,而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无条件服从丈夫。妻子顺服丈夫,与顺服其他权柄一样,都只能顺服合乎真理的事,不合真理的事不必顺服。当然,就算不顺服与真理相悖的事,处理事情的态度也应当是柔和的。

什么叫“合乎真理”?这是关键的问题,却又一言难蔽。如果存心不想顺服,可能会觉得凡事都可列入“不合真理”的范围;如果存心懦弱,只想息事宁人,不愿为真理而战,大概也会把凡事都放入“合乎真理”的框内。无论作妻子的还是作下属的,我们都要不断舍己、背十字架,以越来越知道哪些是合真理的,哪些是不合真理的,或遵行、或拒绝甚至对抗。

什么是舍己、背十字架?简单地说,就是相信神、依靠神。神造夏娃为的是让她帮助亚当(参创2:18),妻子帮助丈夫(或基督徒帮助任何人),是要帮助他更认识真理、更信靠真神;不是帮助他过舒服日子却远离神,不是不敢指出错误而纵容他继续犯罪。这不是帮人,是害人。与丈夫(尤其是不信主的丈夫)相处要很有智慧,因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并不想让妻子助其行在真理中,帮自己舒适地过日子才是他们所求的。

保罗说妻子要顺服丈夫,如同“教会顺服基督”。教会顺服基督,因为他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是被基督拯救的结果,这样的顺服是出于感恩,不是基于严格的律法规定。妻子对丈夫的顺服没有这一层感恩的成分,只是因为神使丈夫作妻子的头,把领导家庭的责任交给了丈夫。妻子在真理中顺服丈夫,是因信神而对神设立秩序的顺服,不是对一个罪人的无条件顺服。

帮助和顺服看起来似乎有矛盾的时候,其实正确的帮助和正确的顺服是相一致的。求主使我们更渴慕他、寻求他、认识他、信靠他、顺服他,从而能正确顺服、帮助神放在我们头上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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