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赏析——真爱与活泼的信心(下)


载2017年5月10日“怜恤”微信公众号

3 背负十架的爱

罗切斯特向简·爱求婚,表明她才是自己所爱的。简·爱答应了,但却注意到罗切斯特在狂喜中露出常有的忧郁,他喃喃自语:会被神原谅的,这一切都是出于爱。她是如此的孤单冷清,无依无靠,我会坚定地爱她、安慰她、保护她。神一定会赦免的,造物主要我这样做,别人怎么说,我不管。

婚礼当天的早晨,罗切斯特兴奋地赞美简·爱,他一句话引了四处圣经(夏洛蒂·勃朗特非常熟悉圣经,整部小说引用经文达176次之多):我的佳偶(歌1:15)像百合花(歌2:2),你是我今生的骄傲(约一2:16)和我眼目所喜爱的(结24:16)。

然而,雅歌中的良人也曾与佳偶分开(歌5:6-9);今生的骄傲都要过去(约一2:17);神早上对以西结说要将他眼目喜爱的忽然取去(结24:16),晚上他的妻就死了(结24:18)。

罗切斯特和简·爱也很快就落入了痛苦的深渊。在婚礼过程中,当牧师循例问有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婚约存在什么障碍时,现场听到了“有!”的声音(这种尴尬的事恐怕百年都很难发生一次)。

原来十五年前,在罗切斯特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他父亲为了给儿子谋财,做了一个后患无穷的安排——让儿子和一个有家族病史(后来发疯)、放荡鄙俗的女人结了婚。罗切斯特无法改变现实,只好把疯妻关在阁楼上,设专人照顾。这个女人经常发出可怕的怪笑,甚至还会威胁到他人的生命。罗切斯特遇到简·爱后,觉得终于找到了真爱,想不顾一切与她结婚。

这是夏洛蒂·勃朗特和所有“说教”者不得不面临的困境。本书一直要表达公道、正义的重要性,因此,尽管作者和简·爱都非常看重爱情,但也只能坚守爱情必须符合真理和道德的底线。我们需要承认,只有在真理、道德的约束之下,才可能有幸福的人生,包括幸福的爱情。基督教、苏格拉底、康德、儒家均如此认为。

然而在很多时候,人都想越过道德的藩篱。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屠格涅夫笔下的理想主义者和虚无主义者可能会问:除去社会上的人渣,使正直幸福更能被扩散,有什么不好?“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罗3:8)但是,我们不能作恶以成善,“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孟子·公孙丑章句上》)因为作恶根本成不了善。

罗切斯特若能与简·爱结婚再好不过,与疯女人生活,不能爱护简·爱、享受她的爱,实在可惜。激进分子会说:勇敢一点,打破礼教的禁忌,那可是吃人的礼教啊!天主教作家葛兰·葛林(Graham Greene)就刻画了不少打破禁忌的人物,结局都是被理想(其实是情欲)弄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痛苦至极。

不可否认,传统和礼教有诸多罪恶,许多地方应该被推翻和修正。但上帝的圣言——“不可奸淫”(出20:14)不容冒犯,我们只有绝对相信并遵行上帝的话,才能分辨对错,修正、更新和改善不完美的事物。认定上帝,拒绝世界和肉体的情欲(或理想),这是进窄门、走小路、背十字架,舍此以外不能得到永生。那些媚俗、方便的宽大之路,只会通向灭亡,包括让爱情灭亡。

回到房间的简·爱形容自己:

种种希望全都破灭了,一夜之间落到埃及地所有长子头上的那种难测的恶运打击了我。……对我来说,罗切斯特先生已不再是过去的他,因为他原来不像我过去所想象的那样。我不想把他看成邪恶,我不愿说他欺骗了我;不过,他在我心目中已失去了正直不欺的品性,因此我必须离开他……

(我)彷佛躺在干涸的河床,远处的洪流滚滚而来。我既不想起来,也没有力气逃走,我虚弱地躺在那儿,一心只想死去。……“求你不要远离我,因为急难临近了,没有人帮助我。”


简·爱在此处引用了诗篇22篇11节。新约圣经中多次引用这首诗中的内容,描述耶稣在十字架上的遭遇。简·爱面临的是极其痛苦的抉择,如同耶稣在客西马尼园时一样。现在的法律允许人与精神病配偶离婚,但当时的英国不行。简·爱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毅然决定离开罗切斯特,哪怕他极尽温柔地挽留她。

“简,你明白了我向你要求什么吗?只这句诺言——‘我愿成为你的,罗切斯特先生。’” “罗切斯特先生,我不愿成为你的。”

又一阵长时间的沉默。 “简!”他又重新开口说,语气中的那份温柔令我悲痛欲绝,“你是说你要在这世上走一条路,而让我走另一条路吗?” “是的。” “简,(他俯下身来拥抱着我)现在你还是这个意思?” “是的。” “现在呢?”他轻轻地吻着我的额头和脸颊。 “是的……”我迅速彻底地从束缚中挣脱了出来。


简·爱所说每个“是的”——“I do”,都像婚礼上的许诺,但这里的意思却正好相反。

“唉,简,这太狠心了!这……这是不道德的。爱我并不是不道德的。” “听从了你就是不道德。”……

“简,瞧瞧一旦你走了以后我可怕的生活吧!一切幸福都将随着你被夺走了。还留下什么呢?我只有楼上那个疯子作我的妻子,不如让我去作墓地上的死尸更好。我怎么办呢?简!到哪儿去找个伴侣,找寻一线希望呢?” “像我一样:信任上帝、相信天国,希望在那儿重新相见。”

“那么说你不肯让步?” “对。” “那你是要判定我活着受罪,死后受诅咒了?”他的嗓门高了起来。 “我劝你活着不犯罪,希望你死时心安理得。”


简·爱的决定对吗?基督徒应当顺服政权,除非那会违反良心,而现在政令和良心都不允许简·爱与罗切斯特结婚,她别无选择。可能有人会说,那是错误的政令与良心啊!也许是吧,但如果一切都由我们自己的喜好决定,世界将会变得无法无天,这不是基督徒愿意看到的。

简·爱的感情对自己说:答应他吧!想想他的痛苦、绝望,安慰他、挽救他,告诉他你爱他,愿意成为他的。这世界谁在乎你,你这样做,又会伤害谁?

但她的理智战胜了感情:

我在乎我自己,越孤单、越无亲无友,越无人依靠,我越要尊重自己。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我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爱的原则。

法律和原则并不是用在没有诱惑的时候,它们正是要用在像这样肉体和灵魂都反抗的时候。既然它们是毫不通融,它们就不容违反。如果为自己的方便可以打破它们,它们还有什么价值?它们有绝对的权威和价值。如果我目前不能遵行,那是因为我几乎发疯,我不要发疯,我要持守正确的立场。


简·爱拒绝了通往灭亡的大路,选择了最难的窄门:

我向门口退去。 “你要走了吗,简?” “我走了,先生。” “你要离开我了?” “是的。” “你不愿意来吗——你不愿意做我的安慰者、我的拯救者吗?我深挚的爱,我剧烈的悲痛、我疯狂的祈求,你都不放在心上吗?”……

好心的读者啊!但愿你永远不会感受到我当时所感受的心情!但愿你的两眼永不会像我当时那样泪如雨落,淌出那么摧心裂肺、灼人的眼泪;愿你永远不用像我此刻口中吐出那么绝望、那么痛苦的祈祷来求助于上帝。因为,你不会像我那样担心,自己会成为使你全心爱着的人遭祸的工具。


这条路是通往各各他的十架之路,作者刻意把简·爱描述成了替罗切斯特赎罪的耶稣:

罗切斯特的家叫桑菲尔德(Thornfield,荆棘地),是耶稣戴的荆棘冠和受死的髑髅地的合并;简·爱离开庄园后搭乘公共马车,车夫报价三十先令(如同犹大卖耶稣的三十两银子);她在荒野沼泽地惠特克劳斯(Whitecross,白十字架)被赶下车,还把唯一的行李落在了车上,结果变得一文不名(耶稣被钉十字架时,兵丁分了他的外衣,又为他的里衣拈阄);她抵达沼泽居时又累又饿差点死去,获救后三天三夜才清醒(好像耶稣三天在坟墓里)。

4 救赎的爱

救下简·爱的是敬虔严肃的牧师圣·约翰和他的两个妹妹。他们成了好朋友,后来发现彼此还是亲戚。圣·约翰一心想去印度传福音,希望简·爱可以嫁给他做他的宣教伙伴。这件事是错误的,因为圣·约翰虽是好人,但他并不爱简·爱,只是觉得她适合作宣教士的妻子而已。简·爱只答应可以副牧师的身份同去,但圣·约翰却坚持要结婚。

就在简·爱几乎动摇的时刻,她感觉自己听到了罗切斯特神秘的呼唤声。于是她急切想回到桑菲尔德看个究竟,到达庄园以后才发现那里已变成废墟。旅店老板告诉简·爱,疯女人在前一年秋天放火烧屋,自己从屋顶跳下摔死;罗切斯特为救人而受伤,断了一只手,双眼变瞎,现在隐居在大约三十英里外一个荒凉的地方。

勃朗特对罗切斯特的处理可谓相当严厉,因为无论有多少正当理由,他毕竟是故意犯了重婚罪。小说让他自己承认“我肯定该受神最严厉的惩罚,该受不灭的火和不死的虫折磨。”(参可9:48)

在简·爱当初下不了决心离开罗切斯特的时候,她的良心曾警告她:现在只是脚碰到了泥潭,如果不马上脱离,会永远被压在痛苦的深渊中。她对自己说:你要剜掉自己的右眼,砍下自己的右手(参太5:29-30),刺透自己的心(参路2:35),全然死在坛上。这些,罗切斯特后来都经历到了——一只眼珠被砸(剜)出来,一只手被截(砍)掉。

再见到罗切斯特时,简·爱觉得他就像瞎眼的参孙(士16:21),后来又说他如半人半兽、头发长长似鹰毛的尼布甲尼撒(但4:33),需要有人让他重新变成人;罗切斯特则说自己不比庄园里遭雷击的老栗子树好多少。骄傲的尼布甲尼撒也曾经像一棵被砍下枝子、摇掉叶子、抛散果子、仅存树墩的树(但4:14-15),但在日期满足之后,聪明、荣耀、威严和光耀又都复归于他(但4:36)。

罗切斯特承认过去对自己的力量非常自傲,但神的击打让他变得谦卑。浴火重生的他重新得到了简·爱——他心所爱的复归于他。他让简·爱把他当“一条不敬神的狗”,他对仁慈怜悯的上帝充满感激之情。

小说对他们重逢场景的描写,可谓极其动人。简·爱在罗切斯特要水时代替女仆端水进屋,罗切斯特的狗认出简·爱,兴奋得又叫又跳:

“怎么回事?”他问。 “躺下,狗狗。”我说。 他刚把水端近嘴边,停下来。 “是你吗?玛丽。” “玛丽在厨房里。”

“这是谁?这是谁?回答我!” “你还想喝点水吗?先生,刚才杯子里的水,让我泼掉了一半。” “到底是谁?谁在说话?” “狗认出了我,仆人也都认出了我,我今晚刚到。” “天啊!我产生了什么幻觉?我让多甜蜜的疯狂迷住了!”


两人相拥,略述过去之后,简·爱向罗切斯特保证:

“我要作你的邻居、看护、管家、陪伴、书僮,陪你散步,坐在你旁边,服事你,作你的眼和手。别再那么愁眉苦脸。我亲爱的主人,只要我活着,就不会撇下你孤孤单单一个人。”

次日,罗切斯特向简·爱求婚。

“我需要一个妻子,简。” “那就挑最爱你的人。” “我要挑我最爱的人。简,你可愿嫁给我吗?” “是的,先生。” “一个可怜的瞎子,你好到处牵着他?” “是的,先生。” “一个比你大二十岁的残障,得靠你的侍候?” “是的,先生。”

“我的心肝,愿主保佑你,酬报你。” “罗切斯特先生,如果我这辈子做了什么好事,起过什么善念,做过什么纯洁的祷告,发过什么正当的愿,那我现在得到报酬了。对我来说,能成为你的妻子,是世上最大的幸福。”

……

“简,我以前不信主,现在可是真心感谢他。他看事和我们每个人不一样,却清楚得多;判断事物也跟人不同,却聪明得多。我那时是做错了,差点儿玷污了我那洁白无辜的花朵。全能的主把她拿走,我愤怒。神的公道终于应验了,灾难落到我头上,我走过死荫的幽谷,我终于承认自己的无能,会懊悔和自责。我开始祷告,很短,但很虔诚。”


简·爱与罗切斯特结婚了,结婚之前他向神祈祷:

“感谢主,在刑罚中以怜悯为念。求主赐力量,使我过一个更圣洁的生活。”

5 爱的真谛

罗切斯特与疯女人的不幸婚姻非己之过,他爱上简·爱似也无可厚非。然而我们需要记得:爱情一定要进窄门,婚姻非得要走窄路——只有似死实生的十架道路,才能拿走灭亡,带来永生。

简·爱甘愿背负十架离开,免陷罗切斯特于不义,促成了上帝对罗切斯特的救赎;在合乎道德、律法的前提下与罗切斯特复合,则带给了他新生活的盼望。在小说中,和耶稣有关的诸多意象被用在简·爱身上,实在非常贴切。这样的爱情,经历犯罪、赎罪、赦罪、更新,可谓真爱与活泼信心的结合。

世间常有“恨不相逢未嫁时”的遗憾,婚姻不幸时,怨偶往往会希望可爱的第三者出现,讨厌的拿八死掉(撒上25:38)。可是基督徒必须拒绝这种试探,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来3:14)。(完)

原载于《校园杂志》2005年7、8月号,收入“怜恤”时略有修改


后记

任何作品都不可能十全十美,《简·爱》也不例外。为了让两位主人公复合,小说安排简·爱在被圣·约翰催逼结婚去印度宣教时,神秘地听到罗切斯特的呼唤,并做出应答。随后她决定短期出门,以“在永远告别英国之前”去“探望和问候”呼唤她的罗切斯特,“了解他的一些情况”。而罗切斯特真的就是当天、当时呼唤了简·爱的名字,也听到了简·爱在异地的回应。

这样的安排很浪漫,但却把一本严肃的写实小说加入了异质的神怪气息。作者如能把他们的重逢安排得更合乎情理一些,除去灵异成分,效果也许会更好。

相关链接:
《简·爱》赏析——真爱与活泼的信心(上)

类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