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第2章:田间拾穗(附文字版)
东京国际基督教会 2024年3月15日
今天我们学习《路得记》第2章,这是一个很典型的爱情故事的开始,其核心内容就是路得和波阿斯的相遇和相识。其实时间更长一点,他们两个应该开始是相闻,然后今天在这里相遇,相遇之后是相识,往后是相爱,再往后结婚、生孩子等,所以这是一个很典型的爱情故事。
这个爱情故事比圣经其他爱情故事更罗曼蒂克一点。我们知道在圣经那个时代,无论是旧约,还是新约,包括中国、日本在类似的时代,绝大部分婚姻是相亲,奉父母之命。有的时候,两人结婚之前连面都没有见过,被双方父母撮合就结婚了,那种情况很常见。
《路得记》是圣经中很少有的一个非常类似于现代人的爱情故事。后面《以斯帖记》是皇帝选妃,是我们现代人不可想象的事情。别的夫妻都是传统的婚姻,包括马利亚和约瑟,他们在结婚之前互相也都不太熟悉。只有《路得记》是自由恋爱,我们现代人看会比较熟悉,它是一个非常美好的故事。
引言:神的手在掌权
首先,这是一个天赐良缘。这是谁赐给的?这是神赐给的。这里几乎没有提到他们如何跪下来祷告寻求神,但是《路得记》写在圣经里,让我们这些属神的人去读,我们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是神的手在掌权。
这一点《路得记》和《以斯帖记》有相像之处。《以斯帖记》干脆连神、耶和华都没有提,但是我们看到一切都是神在掌权。《路得记》稍微有点不一样,他们会把神挂在嘴边,但是整个情节和过程好像都是自然发生的,也更类似于我们今天基督徒的生活。今天的基督徒也常常把神挂在嘴边,但是我们经历的一切好像自然发生的样子,我们也是带着对自然发生事情的期待过每一天。现在我们看到,这一切其实都是神奇妙的手在预备。
这是神赐下的一个良缘,让这两个人从耳闻到眼见,让他们相遇、相识,然后让路得可以观察并认识到波阿斯的仁慈、爱心,还有财富。
波阿斯是一个有名的富户,他有财产,又有仁慈和爱心;而且很明显,他是一个敬畏神的人,遵守以色列律法的要求,甚至超过律法的要求。这是一个钻石王老五、金龟婿。但是有一点得跟大家说一下,那个时代是重婚制,可以一夫多妻,所以不排除波阿斯也可能有别的妻子——这在那个时代是符合律法的,但圣经对此完全没有提。我们用现代人更容易理解的角度讲,这就是天赐良缘。
波阿斯认识到路得的忠诚(她对于婆婆的忠诚自然不用说),还有她的勤劳。今天的经文会提到,路得去那里捡麦穗连歇都不歇,从早上干到晚上。那个时候,捡麦穗的人应该很多,这是以色列的一个传统。捡麦穗应该也是很累的活,我们想想弯腰捡拾东西实际是非常累的活。路得的勤奋非常清楚地表现了出来。
还在大多数历史时代,除了有天灾,村里那些混到只能去捡别人麦穗过活的人,很可能比较懒。以色列的土地是神有制,不可以永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土地。卖土地只能是卖若干年的出产,到了年头就要把地还给原主。在以色列的乡村,人到了只能捡麦穗才能吃饱饭的时候,相当一部分人可能本来也比较懒,所以路得跟他们比起来,这种勤劳就非常明显。
路得还表现出对以色列神的爱。她愿意跟婆婆拿俄米一起到以色列异乡,而且那个时候应该也是穷乡僻壤,以色列是被欺负的弱国。她说“你的神就是我的神”,有对婆婆的忠诚——因婆婆美好见证的原因,我们估计也有她对以色列神的向往。她是神所拣选的一个器皿,神自己会感动这样的人,开她的眼、开她的耳,让她能认识到神的美好,愿意跟随神。
每一个信主的人都一样,很多同伴都有类似的经历。我们一起去过教会,一起去过布道会,通过这些活动,也包括基督徒个人的见证,能够认识到神的美好,愿意来到教会。而有的不信主的人跟我们是多年的朋友,也偶然会听我们的话来布道会,但是来了就来了,跟没发生一样。所以,每一个信主的人其实是神在那里预备、带领。
路得的经历让我们看到是神给她的感动,但她身上确实是带着对神的爱——“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她愿意随从婆婆来到以色列真的很难得。我们在座这么多作媳妇的,应该知道对婆婆爱到那种程度,愿意跟随婆婆、照顾婆婆,到她的家乡,是很难得的事情,除非神的感动。所以最关键的是我们要透过《路得记》第2章的经文看到神的预备。
《路得记》2章记载的这些事情都好像自然发生一样,但是我们要看到神预备了这一切,神改变、引导人心和环境。我们的心和所处的环境,我们看到的人、事、物都在神的手中。人心在神的手中,就好像陇沟中的水随耶和华的意识任意流转,原文是说君王的心(箴21:1),但是你我的心也是一样。我们遇到的每一个环境,包括我们自己心思意念的转变,甚至包括别人心思意念的转变,都在神的手里。
我们以为自然发生、偶然遇见的所有事情,人、事、物都在神的手中,他会让这些好事、坏事,万事“互相效力”,最后让“爱神的人得益处”(罗8:28)。我们相信拿俄米和路得在人生中都遇过了非常艰难的环境,但最后她们成为非常蒙福的人,她们的事迹和名字记载在圣经中被千代万代的人传颂,是何等蒙福。这让我们知道万事都是在神的手中。
1-7节:从耳闻到眼见
2:1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亲族中,有一个人名叫波阿斯,是个大财主。
第1节就把波阿斯的身份表明了。第一,他是以利米勒的亲族。他是什么亲族呢?关于他们两个的关系,圣经中没有任何描绘,不过最合理的推测,他可能是以利米勒的侄子。
为什么呢?我觉得中国传统上也是类似的情况。以前按中国的传统,如果谁家里没有儿子,就是侄子继承他的财产,也要侄子来主持葬礼。以色列类似又不一样。在以色列,如果你们家只有女儿的话,按照律法的规定,财产是给女儿;除非没有女儿,才轮到弟兄和侄子分。如果你没有女儿,但有弟兄,财产是你弟兄的。
我们在圣经中经常会看到一种表达——“至近的亲属”,还有一个说法,用约伯的话说是“救赎者”(“我的救赎主活着”,伯19:25),这两个词在原文里根本就是一个词。
这个“至近的亲属”指的是男性,他有若干责任在身。比如,我们被人伤了,或者最可怕的情况下被人杀了,那个时候没有警察体系,谁要出来为我们伸冤?一个“至近的亲属”要负起责任,去报仇、抓凶手等。再比如,我们赌博把财产都卖了,最后把自己也卖身给非利士人为奴了,怎么办呢?这至近的亲属也有责任去赎我们。我们刚才提到过以色列的地是不可永卖的,但是我们因着赌博、贪吃好酒,最后把地卖了,自己又赎不回来,我们至近的亲属有责任去赎这个地。关于续娶妻子,按照律法是兄弟要做的事情,如果没有亲兄弟的话,可能扩大解释就是堂兄弟等出来,他们也有类似的义务。
总之,波阿斯按照律法相当于以利米勒一个至近的亲属,其实有一个亲属比他还近,但是那个人放弃了自己的责任,也包括权利和义务,所以最后就轮到波阿斯。那个人为什么放弃呢?因为这一切都在神的手里。天赐良缘,该是你的金龟婿,别人想夺都夺不走。这让我们看到一切都是神在预备。
2:2 摩押女子路得对拿俄米说:“容我往田间去,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拿俄米说:“女儿啊,你只管去。”
这个时候是他们逾越节的时期到了,在以色列逾越节的时期是收大麦的季节。大家知道逾越节跟我们的复活节就差两天,今年复活节是3月31日,对于日本来说就是刚刚种地的日子。
这是以色列的农业传统,因为以色列跟中国、日本是反过来的。东京什么时候下雨最多?6月份,那个时候是梅雨季节。中国类似,几乎所有地方都是夏天雨多,冬天雨少。以色列正好反过来。
我们原来住南加州,南加州的气候跟以色列一模一样。那地方夏天一滴雨都不下,太阳很晒。在日本、在中国,一到夏天,山就变绿了,尤其在我们东北,夏天山是绿的,冬天山是黄的。那边则反过来,一到夏天,山就黄了,山什么时候绿?到冬天1月份、2月份的时候,山都绿了。那里的雨水是冬天下,所以他们种粮食很多是秋天种,到春天收,靠冬天这个期间的雨水来浇灌。
她们在逾越节之后,在收割的季节,回到以色列,有可能是她们的计划。为什么是她们的计划呢?因为那个时代民以食为天。
在座的你们这一辈都还好,但是你们父母那一辈,我猜在福建应该穷过。我听过很多福建弟兄姐妹作过见证,“八山一水一田”,所以那个时候没有田地真是饭都很难吃饱。
在那个时代,所有的农业社会最苦难的是什么时候?就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去年的积粮已经快吃没了,今年的新粮还没下来,那是最难受的时候。以前饿死人最多、就容易在那个时候。
所以她们是知道农时的,选择收割的时候回去是最有把握的时候,这里面有人的计划。但是,很多时候我们计划得好,就一定能实现吗?很多时候计划会破灭的。她们可以在这个时期回到以色列,正是粮食最丰富的时候,那之前十年灾荒的情况呢?我们还是要看到,这里都是神的手在预备。我们有好吃、好喝的时候,不要只想着这是因为我本事大,不要忘记这些都是神的恩典。
接着她说:“容我往田间去,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这里也让我们看到,那时以色列没有王,人人任意而行(士21:25)。以色列的律法对于收割的季节有明文的规定,比如《利未记》19章9节、23章,还有《申命记》24章反复提到。你看圣经中重要的教导绝对不会只出现一次,一定会出现多次,因为神知道我们的德行,他一定会耳提面命,在圣经中多处反复教导。
《利未记》19章9-10节,“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这是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写在神的律法上,给以色列人的规定。
以色列人收割庄稼不可以割尽田角。收割庄稼的时候,一定有一些地方不是很容易收割,那怎么办?你是费尽了力量,一定要割尽吗?还是留在那里?圣经很清楚地告诉我们,不可以割尽田角。现在很多收割是机械化收割(尤其麦田,中国基本上已经普及了),有很多角落是割不到的,那怎么办?把我们家兄弟动员起来,用手工也要割尽?这其实不合耶和华的律法。耶和华的律法就是说田里那些不容易割的田角,你不可以割。
割麦子的时候,麦穗很容易掉到地上。按照以色列的律法,麦穗掉到地上,你可不可以捡?像我们这么小气的肯定要捡起来,或者说勤俭过日子,哪有麦穗掉地上不捡的?一日元掉地上,我们都得找半天。但是按照以色列的律法,如果你收割的时候,麦穗掉在地上,你是不可以捡的。
还有葡萄园的果子可不可以摘尽?是不可以摘尽的。
我们又说瓜熟蒂落,成熟的果子很容易掉到地上。日本柿子树最多,你会发现一般养柿子树的家都是老头、老太太居多。当他们的柿子成熟了,我们这些路人天天骑自行车经过,眼看着成熟的柿子没人摘,一个一个掉到地上,看着非常可惜,但也不敢去捡,因为那是人家的。但是按照以色列的律法,你葡萄园的果子掉到地上,可不可以捡?掉到地上就不属于你的了。
我知道日本有一个法律,如果你有把握这棵柿子树是国家公有的树,果子只要落在地上,你就可以捡;但是如果私人的果子落到他自己的园子里,那就是他的,你不能进人家园子里捡,而私人的果子落在公有的土地上,别人能不能去捡是一个法律的灰色地带。
但是以色列的律法非常清楚,以色列的地都是神的,只要果子落到地上,你就不可以捡。为什么?因为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穷人永远都有,各个国家、各个时代一定都有穷人。美国那么发达的国家,吃不上饭的穷人到处都有;日本也是很发达的国家,每年都有饿死的人。疫情之前,总有人来我们教会按门铃要饭吃,以前教会剩下的大米饭都是给那些穷人预备的。
这就表明了一种良善,爱邻舍如同自己;这也表明了一种感恩,因为我们知道所有果实、粮食都是神赐给我们的,我们要把它们跟我们当中的利未人分享,跟穷人分享——这是圣经的明文规定。
但是回到第2节“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这句话暗示了什么?说明那个时候,只有像波阿斯这样的好人才会允许别人去捡。
这条律法已经普遍被以色列人破坏了,只有遇到好人、蒙恩的情况下,你才可以去捡。按照真正律法的要求,这是当たり前(理所当然)的事,落在地上的麦穗不是你的,是给穷人预备的,你没有权利主张落在地上的麦穗(是自己的)。但是现在的情况肯定已经变化,允许别人来拾取麦穗的可能已经变成了少数。这是以色列那个时代——不要忘记是《士师记》的时代,是一个以色列中没有王,人人任意而行的时代。这里都有暗示在里面。
2:3路得就去了,来到田间,在收割的人身后拾取麦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块田里。
“她恰巧到了”,怎么那么巧?我们一直想恰巧,恰巧就升值了,恰巧就涨工资了,恰巧就考上好大学了,但是总巧不了,那她怎么恰巧就到了波阿斯的田间呢?
在路得的眼中,她可能觉得是自然发生的。可能那块地离她近,也有可能那个时候很多人不让人捡麦穗,她去别人的田里捡麦穗(尤其作为一个外邦的女子),很可能被人欺负、被人赶走,赶来赶去,就到了一家不赶的,恰巧是波阿斯的田里。
很多人不愿意相信在人间还有从神那里来的爱,但是上下文让我们知道,波阿斯不只是对路得如此,对于别人来自己田间捡麦穗,他一直都是允许的,一直就是宽容的,他是一个真正守耶和华律法的人。这些都是神的拣选、神的呼召,没有人配得神的恩,但是神为什么让大卫出生在这个家中?用中国人的话说,“祖坟冒青烟了”,“这是祖辈积下的德”,我们看到波阿斯身上真是有闪光的地方。我们相信神无条件的拣选,但波阿斯身上闪光的地方——他对耶和华律法的遵守、他的仁慈、他的爱,也在这里充分表现。
2:4波阿斯正从伯利恒来,对收割的人说:“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5他们回答说:“愿耶和华赐福与你!”
他们都是真正的以色列人,这是以色列人互相打招呼的一种方法。但是我们也知道在那个时代他们可能常常把“耶和华”、“神”挂在嘴边,就像美国人把“神”、“哈利路亚”像口头禅一样挂在口边,但是不是真正地遵行耶和华的律法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然而,波阿斯明显不是这样的人。
2:5波阿斯问监管收割的仆人说:“那是谁家的女子?”
在这里捡麦穗的人应该不少,但是我们看到路得脱颖而出。我们在座的很多弟兄姐妹都打过工,在打工的时候,一起打工的人谁是干活利索、勤劳的,谁是偷奸耍滑、偷懒的,往往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2:6监管收割的仆人回答说:“是那摩押女子,跟随拿俄米从摩押地回来的。7她说:‘请你容我跟着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麦穗。’她从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里坐一会儿,常在这里。”
“监管收割的仆人”,我们看到波阿斯家的地有多大,有负责收割的,还有负责监管收割的仆人,这真是一个财主。
“监管收割的仆人回答说:‘是那摩押女子,跟随拿俄米从摩押地回来的。’”我们看到路得的名声已经传开了,她在当地人中有好的名声,这一点非常重要。路得的好名声已经传播出去了,大家一提跟随婆婆从摩押来的那个摩押女子,都已经是好名声了。后面的交谈也让我们知道,波阿斯对路得早就有耳闻,这个好名声已经传到了波阿斯或者可能传到了村里所有人的耳中。现在他看见路得的行为,只是印证了这个好名声。
圣经非常重视好名声。新约拣选神的仆人,拣选长老、执事等,都会强调要有好名声,甚至不单在教会内部,在教外都要有好名声。好名声是圣经非常重视的一个人的品质。我们自己有没有这种好名声?
外面传闲言不是什么好事,但是传的闲言往往挺准的。如果这个人名声不好的话,他真的有可能就不怎么好。所以这种有没有好名声——人的声誉,非常重要。
我们“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20:16)的诫命,其扩大解释也包括要保守自己和他人的名誉。所以要重视自己的声誉和声名。
有一些人真的是没皮没脸的。原来看网上发的那些视频,在北方某个村子的婚宴,那些大妈们一人带个桶或者袋子,婚宴上的烤鸭、烧鸡等一上来,还没吃就先给分了。或者在地铁上抢座的那种视频,我想大家都见过。真有人为了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就可以对自己的名誉完全不在乎,好像不要脸一样。
我们看到路得和波阿斯都不是这样的人,而且我觉得这一点对于找女婿、找媳妇挺重要。
第7节是从耳闻到眼见,第8节到13节,他们之间就有了交谈,是一个彼此相识的过程。
8-13节:从相遇到相识
2:8波阿斯对路得说:“女儿啊,听我说,不要往别人田里拾取麦穗,也不要离开这里,要常与我使女们在一处。9我的仆人在哪块田收割,你就跟着他们去。我已经吩咐仆人不可欺负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里喝仆人打来的水。”
“波阿斯对路得的说:‘女儿啊’”,暗示了波阿斯和路得有年龄差。
“听我说,不要往别人田里拾取麦穗,也不要离开这里”,就是说你不用去别人家了。
“要常与我使女们在一处”,可见这真是一个富户。
“我的仆人在哪块田收割”,说明他家不止一块田。
“你就跟着他们去,我已经吩咐仆人不可欺负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里喝仆人打来的水。”这里我们看他对路得的恩待已经开始逐渐超过了律法的要求。律法规定的是起步线,是义务,不是说我们按照律法字面上做了,就是真的爱邻舍。律法的总纲是爱邻舍如同自己,绝不只是掉地上的麦穗可以让他领取;最基本的要求是起步线,真正能活出基督的爱的人,你会发现他所做的是超过了律法的要求。
2:10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对他说:“我既是外邦人,怎么蒙你的恩,这样顾恤我呢?”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礼。看到这里,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亚比该,因为见面双方关系类似。亚比该见到大卫就是“脸伏于地”(撒上25:23),“脸伏于地”和这里“俯伏在地”是一个词。亚比该对大卫“脸伏于地”,称我是你的“婢女”(撒上25:24),把自己降到使女的位置,我们看路得对波阿斯也是这样。
人家恩待你,你不要以为就理所当然。这是他活出了他的爱,而我们要有感恩的心。我们要把一切荣耀归给神,但具体的某个弟兄姐妹恩待了你,你要有感恩的心,不要以为人家是理所应当的。
甚至有一种情况,有一些弟兄姐妹家庭比较富裕,人家真是有多少栋楼,帮助你比如说2万或者3万日元,对于他来说不叫个事儿,但你要当回事儿——人家有钱,还是人家的钱,人家帮助了我们,我们一样要带着感恩的心。
这里是路得给我们的一个榜样,该感恩,你要感恩,要感恩神,也要感恩直接帮助你的这个人——“怎么蒙你的恩,这样顾恤我呢?”
11波阿斯回答说:“自从你丈夫死后,凡你向婆婆所行的,并你离开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认识的民中,这些事人全都告诉我了。”
路得的名声已经在外了,而且这个名声是好名声。中国有一句话叫作“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确实是这样,人对于传别人的坏话往往兴趣更大。但是好名声可不可以传出去?“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好名声还是可以传出去的。最可靠的广告是口口相传,好名声的重要性就在这里。好事是可以传出去的,坏事就更容易被传出去,所以要重视保守自己在人前有好名声,这也是好见证的一个表现。
2:12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
《诗篇》和《申命记》都有类似的教导。《申命记》是在翅膀之上,神保守以色列就像鹰保守它的小雏用翅膀承接一样(申32:11);《诗篇》是在翅膀之下(诗91:4),主耶稣对耶路撒冷好像母鸡拢小鸡一样(太23:37),也是翅膀之下。这都表明神对人的爱可以无微不至到何等程度,真的就好像母鸡对小鸡、母亲对孩子那样。
神的翅膀遮盖我们,很多的时候是感动他的器皿来帮助我们。《路得记》也是这种情况。
2:13路得说:“我主啊,愿在你眼前蒙恩。我虽然不及你的一个使女,你还用慈爱的话安慰我的心。”
“路得说:‘我主啊’”,这是非常尊敬的称呼。
“愿在你眼前蒙恩”,意思是我在你眼前蒙恩。这说的也很实惠,先别说远处、看不见的神,我就在你眼前一直蒙恩。原文是进行时态,那意思是明天还会来捡麦穗,一直在你眼前蒙恩。
“我虽然不及你的一个使女”,她把自己降到比使女还低的地位。主耶稣基督教导我们坐席要坐到哪里?要做到末席。
“你还用慈爱的话安慰我的心。”路得认识了波阿斯的仁慈和爱心。波阿斯也早有耳闻、现在亲眼所见,认识到了路得的忠诚、勤劳和谦卑,还有她对以色列神的爱——路得愿意跟随婆婆追寻她的神。这两个素来只是耳闻的人,现在亲眼得见对方的种种品质,爱情的进展越来越顺利了。
接着14节到16节,我们会看到波阿斯所做的超过了律法的义务,表现出更大的爱心。
14-16节:超越律法要求
2:14到了吃饭的时候,波阿斯对路得说:“你到这里来吃饼,将饼蘸在醋里。”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边坐下;他们把烘了的穗子递给她。她吃饱了,还有余剩的。
波阿斯对路得表现得非常热情。律法从来没有规定,人家来捡麦穗,你还要管饭;而这里我们看到人家来捡波阿斯的麦穗,他还管饭吃。这在过去是很重要的。
以前,人去当兵很大的原因就是可以吃粮。在中国给军阀当兵,就是因为有一口饭吃;一个月再给一块大洋的话,那真就可以卖命了。听说日本也类似,日本以前也很贫穷,日本的陆军算是吃得最差的了,但即便是当陆军,也还可以有白米饭吃。你家里的老爸、老妈只能吃掺了麦片的粗粮,你当兵可以吃精白,这也是那时人当兵的一个很大诱因。如果还有肉吃,那简直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我们看波阿斯做的这些都是超过了律法的要求,不单可以吃饼,还可以把饼蘸在醋里。
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吃法。圣经里的饼实际上就是面包——英语都翻译成面包,也都是烤制的。你们谁家吃面包蘸醋吃的?没有吧?蘸蜂蜜的,我听说有;抹黄油的,我听说有;蘸醋的,真没有听说过。中国人是“酿酒不成好做醋”,中国人用什么酿酒?用米酿酒。酒没酿好酿成的醋,就是所谓的镇江香醋、山西陈醋。现在别的醋听说都是化学方法做的。中国的醋是用米酿的,以色列的醋是用葡萄酿的,他们酿葡萄酒没酿好就变成了葡萄醋、果醋,我想应该比米醋还高级一点直到今天,他们那里还是把醋当做一种饮料喝,据说很好喝。所以,这意思是又管吃,又管喝,而且还有点心。
“他们把烘了的穗子递给她”,那种麦穗刚刚收割的时候,还没有晒干,稍微烤一下吃就是美味。我记得小时候吃过,甚至可以直接吃。那种还没有熟,没有晒干,还带着水分的麦穗,烤出来是一个美味。饼是基本的粮食,这等于还带一个饭后点心、小吃,吃的非常丰盛,而且还有余剩。
我觉得福建的弟兄姐妹都会给我们一种印象,什么印象呢?他们请客的时候一定是有余剩的,而且经常是吃完了,还可以带着走——这是款待客人时盛情的表现。波阿斯对路得就是这样,有余剩,边吃还边拿,是这样一种盛情的表现。
2:15她起来又拾取麦穗,波阿斯吩咐仆人说:“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麦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16并要从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吓她。”
“她起来又拾取麦穗,波阿斯吩咐仆人说:‘她就是从捆中拾取麦穗’”——“从捆中拾取麦穗”就叫偷了,“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并要从捆里抽出些来”。因为路得是一个很好的姐妹,估计不会偷,那怎么办?你要将已经打好捆的穗子,抽出一些来,扔在地上给她,还不可以吓着她。我们看到波阿斯完全爱心流露,已经超过了律法的要求。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波阿斯应该不是对每个人都这样。他应该是允许每个人可以来拾取麦穗,但是他做到这个程度的应该只有路得,所以有可能这时候爱情的火花已经开始在里面闪烁了。但是无论如何,这是一个更大的爱心表现。
看到这里,我想到保罗的《腓利门书》。保罗吩咐腓利门做很多事情,但是他对腓利门有一个确信,《腓利门书》21节说:“我写信给你,深信你必顺服,知道你所要行的必过于我所说的”——这是保罗对腓利门的信心。他了解腓利门,知道腓利门的顺服和爱,所以他吩咐腓利门饶恕阿尼西母,深信腓利门做的一定超过他说的。这是保罗对腓利门的信心,也让我们看到一个真正爱主的人,他所做的会超过律法的要求。这也是波阿斯的一个见证。
最后我们看到是神所预备的救赎者。
17-23节:神预备救赎者
2:17这样,路得在田间拾取麦穗,直到晚上,将所拾取的打了,约有一伊法大麦。
约一伊法大麦大约是10公斤左右。咱们家买一袋米是多少?你们人口多的,我猜是买10公斤,日本超市卖最大的包装也是10公斤。那个袋子有多重,你就知道路得带回去多少。她是扛了一整袋大麦回去,而且是在先吃饱喝足的情况下。
2:18她就把所拾取的带进城去给婆婆看,又把她吃饱了所剩的给了婆婆。
这是爱心。我们吃饱了,剩的留给儿子的不少,给婆婆的恐怕不多。
2:19婆婆问她说:“你今日在哪里拾取麦穗,在哪里作工呢?愿那顾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诉婆婆说:“我今日在一个名叫波阿斯的人那里做工。”20拿俄米对儿妇说:“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因为他不断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说:“那是我们本族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
“他不断地恩待活人死人”,这是一个进行时。恩待活人是谁?这两个寡妇。恩待死人,等于是他们的丈夫。
“至近的亲属”,就是“我的救赎者活着”里的那个“救赎者”。
2: 21摩押女子路得说:“他对我说:‘你要紧随我的仆人拾取麦穗,直等他们收完了我的庄稼。’”22拿俄米对儿妇路得说:“女儿啊,你跟着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见你在别人田间,这才为好。”
“不叫人遇见你在别人田间”,这里“不叫人遇见”还可以有一个翻译是什么呢?不叫人欺负,就是不叫人欺负你在别人的田里。换句话说,你去别人的田里很容易被欺负。这是一个常态,那时以色列人已经开始普遍不遵循律法。
2:23于是,路得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拾取麦穗,直到收完了大麦和小麦。路得仍与婆婆同住。
这句话有点暗示她以后会不和婆婆同住了,为什么?嫁人了。嫁给谁了?波阿斯。那是一个大富户,但是不要忘记,他是一个爱神的人。
这一切都是神所预备的,神为这两个寡妇预备了一个救赎者,神还使用这个救赎者和这个寡妇为以色列预备了救赎者大卫,为我们全人类预备了救赎者—主耶稣基督。耶稣基督是波阿斯和路得的孩子,他们是他的先祖。
经文回应
感谢主!这是非常美好的爱情故事和非常美好的经文。从这些经文中,我们可以想一想:
一、我们自己有没有经历从前认为是偶然、自然,后来才发现是神的预备?
二、如何理解超越律法义务的爱?
三、有没有想过个人声誉的重要性?要努力保守自己以及他人的名誉,这个名誉其实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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