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耶稣作见证(约翰福音5:31-47)

东京国际基督教会西船桥分会 2021年11月14日


约翰福音5:31-47
31“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32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33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34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然而,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35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36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37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38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39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40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41“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42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43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44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45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46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47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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