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虔母亲的局限
载2017年6月26日“怜恤”微信公众号
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感念了母亲莫妮卡的爱和流泪祷告,华人教会界视之为慈母以敬虔挽回浪子的典型。然而,我们若仔细研读《忏悔录》就可以发现,奥古斯丁其实也指出:人是罪人,母爱不能做到尽善尽美、神圣无瑕,其中也包含人性私心的血气和欲望。
莫妮卡一度为了强留儿子在身边,终日哀哭祷告,却并未关心、思想上帝在她儿子身上的旨意为何(基督徒唯一当顺服的是神,不是别人或自己的感情、意志,包括母爱)。敬虔如莫妮卡,也会要求上帝照她的心愿成就旨意在她儿子身上。这种混杂着“爱儿子胜过爱上帝”式的信靠,不但很苦也很错误。
另外,莫妮卡为了儿子的前途,不肯让奥古斯丁结婚以摆脱情欲的辖制;也不希望儿子娶同居九年的女子为妻。莫妮卡对儿子的爱未能免去望子成龙的世俗期待,甚至不惜为此眼看着儿子犯罪。
莫妮卡有虔诚的信仰、美善的德性、贞静的性格,一生于丈夫、儿女助益无数。然而,这么好的圣徒、这么敬虔的母亲尚且犯错,何况我们?基督徒父母不妨反省一下自己的亲子之爱,看是否“恋子”过度。很多母子或父女之间过于紧密的关系,妨碍了夫妻感情的发展,也影响了孩子和同辈人之间的正常关系,这都不合圣经教导的次序。
奥古斯丁的诚实记载,让我们在一片神圣化母爱的声音中看到了人爱的局限。盼望我们更深刻地认识罪人的无能,提醒自己用正确的方式对待神托管的下一代。
载《灵粮》月刊1996年4月号,收入“怜恤”时有改动